上交所:上市公司可直接披露重大事项原则上不再停牌
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10日晚间,上交所关于沪市公司停复牌的答记者问时表示,这几年,上交所对停复牌监管非常重视,在制度安排上和日常监管中都坚持从严监管,已逐步化解市场和投资者反映较为集中的停牌早、停牌多、停牌长的问题。
一、近期沪市公司停牌家数持续保持在低位水平
停复牌关系到上市公司股票能否交易,投资者比较关注。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市场调整,市场对上市公司是否会出现集中的躲跌式停牌比较关心,上交所依法依规,及时作出了相应的监管安排,沪市公司停牌继续保持在低位水平。
截至今年8月9日,沪市停牌公司已减少到45家,仅占全部沪市公司的3.1%,这一数据已与境外市场基本处于同一水平。这些情况,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肯定。实际上,上交所并不是在最近市场调整才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。早在2014年,在证监会指导下,上交所就已发布了专项的停复牌业务规则,2016年又对其作了进一步完善。在制度设计上,主要目的是减少停牌事由、缩短停牌时间,强化信息披露要求。经过这几年监管,沪市上市公司2016年、2017年、2018年日均停牌家数分别为74家、69家和73家,三年总体比较平均,较长时期维持在较低水平。尤其是大盘蓝筹股基本不停牌,近3年连续停牌超过10个交易日的公司中,市值超过500亿元的仅6家,市值超过1000亿元的仅为2家。
二、坚持停复牌去功能化和分阶段披露原则
近几年加强停复牌监管的过程中,上交所在工作思路上,按照“依法、从严、全面”监管要求,主要坚持两项原则:
一是逐步去除停牌附加功能,坚持停牌保障公平信息披露、提示重大风险的基本功能,同时兼顾交易效率,维护投资者正当的交易权利,不使停复牌承担过多的信息保密、防控内幕交易、交易锁价等功能;
二是强化重大事项的分阶段披露,要求公司对持续时间比较长的事项,按其重要节点披露进展,逐步形成以不停牌为原则、停牌为例外,短期停牌为原则、长期停牌为例外,间歇性停牌为原则、连续停牌为例外的制度安排。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同时,上交所还强化风险揭示,指导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,揭示不确定性风险,帮助投资者准确理解、识别公司重大事项的实际影响和潜在风险。
三、停复牌改革成效得益于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
积极化解上市公司停牌早、停牌时间长等问题,不能仅依靠监管层面的努力。具体分析,目前的改革成效,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三个方面。
一是上市公司的理解和支持。停复牌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项,原则上由其自行申请办理。但停牌也会影响投资者的交易权利,需要受到一定约束,不能滥用停牌权利。实践看,这几年绝大多数公司在办理停牌上均日趋审慎,积极维护好公司股票交易秩序,有效地改善了沪市公司的停复牌状况。
二是市场参与各方共识的形成。近几年,价值投资理念日益得到认同,市场参与主体对停复牌的认识也越来越趋于一致,普遍认为短停、临停才应是常态,长停、连停应当严格限制。这些共识的形成,为停复牌监管理念的贯彻提供了有力条件。
三是市场秩序的改善。以前上市公司停牌,相当程度上是为防范内幕交易、题材炒作、忽悠式重组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。近几年,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,经过持续的“依法、从严、全面”监管,市场秩序已经明显得以改善,信息披露日趋规范,投资者行为日益理性,概念炒作大幅减少,这为分阶段披露重大事项、减少停牌数量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。
四、停复牌监管要突破一些重点、难点问题
当前,上市公司停复牌监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,但也要认识到,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重点、难点问题。这些问题,主要还是集中在如何处理重大事项审批、并购重组筹划以及公司重大风险处置等耗时较长的事项上。
后续,上交所将进一步分析总结前期的监管实践,继续以去功能化为方向,重点解决这类事项的停牌问题,引导上市公司停复牌回归其功能本源。总的思路是,在强化信息披露主体保密责任、加大内幕交易防控力度的基础上,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业务规则,坚持分阶段披露原则,对于上市公司可以直接披露的重大事项,原则上不再需要停牌。同时,对于确有停牌必要的事项,如特别敏感事项的短期停牌,也考虑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,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合理需求,依法依规办理。